為進一步加強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社會單位尤其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落實主體責任,確保消防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河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冀公消[2010]69號)、《河北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冀政辦[2013]37號)等法律法規要求,現將申報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工作公告如下:1、2022年已列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且至今單位未發生變化的,直接確定為2023年度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報。2、對于新增的符合界定標準的社會單位經申報完畢且縣消防救援大隊審核通過的,依法調整為消防安全重點單位。3、對于重點單位中因調整、整合或消失且已不符合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應及時上報,由縣消防救援大隊核查后從重點單位名錄中予以調整刪除。各單位根據《河北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確定,按照單位實際填寫《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申報表》(可自行打印或前往縣消防救援大隊領?。?,申報表填寫完成后于2023年2月20日上午12點前交至縣消防救援大隊(或發送郵件),由縣消防救援大隊按管理權限審核并完成備案登記,不明之處可與縣消防救援大隊聯系。
大廠回族自治縣消防救援大隊
2023年2月6日